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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日前印发

发布时间: 2017-1-5

《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日前印发

2016-08-28 04:02 | 大连新闻网 | 手机看国搜 | 打印 | 收藏 | 扫描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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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及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

●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

消纳和利用

●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

统做法

●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

的建设行为

本报讯 市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大连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方案》提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编制控制性详规时,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及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划定城市蓝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从城市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生态修复、水灾害防治等方面出发,结合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审批通过后,相关指标和要求可作为规划许可、环评和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保持雨水径流特征在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在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环节,要将海绵城市相关规范作为审查依据;在建设单位提交备案的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从2016年起,全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制度,编制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避免大拆大建。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

推广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微地形处理等措施,提高建筑与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推进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改变雨水快排、直排的传统做法,增强道路绿化带对雨水的消纳功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铺装,推行道路与广场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大力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加快沿岸截流干管建设和改造,有效控制渗漏和污水溢流污染。结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涝等要求,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和自然生态修复。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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